104學年度第2學期行銷傳播管理碩士學分班招生公告
國立中山大學104學年度第2學期行銷傳播管理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
一、依 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國立中山大學辦理推廣服務工作實施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目 的:在數位化社會發展環境下,傳播媒體扮演極重要的角色,為培育行銷傳播管理領域之專業人才並促使進修者能掌握社會各面向的脈動,期望經由修讀本課程,使學生在實務中得到理論基礎之印證。
三、招生班別(期別):行銷傳播管理碩士學分班第二十五期。
四、招生資格及對象: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及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學院畢業得有學士或以上之學位,或具備報考研究所同等學力規定之資格者。
五、招生班級及人數:50人。
六、開班日期:自105年2月22日至105年7月31日。
七、上課時數:全期18週,共198小時。
八、開設課程、上課時間與師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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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週一 |
週二 |
週四 |
週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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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10:10-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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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管理講座(二) (管CM2032室) 李雅靖教授 鄭安授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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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18:20- 21:00 |
廣告創意 (管CM 2032室) 張榮華教授 |
廣告學 (管CM2032室) 周軒逸教授 |
公共關係理論與實務 (管CM2032室) 左宗宏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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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修讀學分:每學期至少修二學分,最多以九學分為限。
十、結業:學分班修讀期滿且成績及格之科目,由本校發給學分成績單,但不授與學位。結業後若考入本校行銷傳播管理碩士班,依法取得學籍後,得依本校與本所相關規定,申請抵免其已修畢且學期成績滿80分以上之科目及學分(須符合前項教育部辦法第十四條規定)。
十一、上課地點:中山大學管理學院(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十二、執行單位:國立中山大學行銷傳播管理研究所。
十三、正式入學與確認選課後之收費標準:每學分新台幣肆仟元正,雜費每學期貳仟元正(未來每學年學雜費依該學年度新訂標準收費)。
十四、正式入學與確認選課後之退費標準:依教育部九十一年五月十九日修正「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劃審查要點」,學分班標準退費辦法如下: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2.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3.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十五、報名方式:通訊報名。即日起至105.2.19(週五)止。繳交報名相關資料如下:
1.一吋相片二張。(其中一張請張貼在報名表上;兩張背面請書寫姓名)
2.請繳交報名費壹仟元(請繳交現款或郵政匯票)。凡經報名者後,報名費不予退還。
(郵政匯票抬頭:國立中山大學)
3.填妥之報名表。
4.學歷證件影本。(請統一以A4紙影印)
5.工作經歷證件影本。(請統一以A4紙影印)
6.以上提及報名時所繳交之各項資料經審核後,不論錄取與否,均留存各系所存查,不予退還。
以上文件與費用,請以掛號寄至高雄市鼓山區連海路70號,國立中山大學行銷傳播管理碩士學分班收。
十六、報考研究所碩士班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
1.報考研究所同等學力須具左列資格之一:
(1)修滿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各學系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持有修業證明書,並經自學一年以上者。
(2)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各學系肄業學生,未修習最後一年課程,持有修業證明書,並經自學或從事與所學習學科相關職業二年以上。
(3)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畢業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持有畢業證書者。但三年制專科應經自學或從事所習學科相關職業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制專科經自學或從事所習學科相關職業三年以上。專科進修補習學校結業,經資格考試及格者,比照二年制專科辦理。
(4)曾經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驗格,持有及格證書者。
(5)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甲級技術士證資格後,曾從事工作經驗三年以上,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者。
(6)以上(1)~(5)款之報考資格中,「自學或從事所習學科相關職業」年限之計算,自持有大學修業證明書、專科畢業證書、特種考試及格證明書或甲級技術士證書後起算,計算至九十八年入學之日止。
2.軍警學院學歷依教育部核准比敘之規定辦理。
十七、行銷傳播管理研究所官網:http://imc.nsys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