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圖書室書籍報刊論文借閱規則》
一、書籍借閱時間為每週四早上9點至12點,論文只能在該時段向管理員借用,其他書籍可在此時段以外,與管理員協調借用時間。
二、凡借閱書籍皆須填寫借閱表,每本藏書借閱期限為一個禮拜,到期後若要續借,則需再次填寫借閱表。(若是有同學預約已出借的書,則無法續借)
三、藏書的流動皆須經手管理員(碩二:劭斌學長),請同學勿私底下轉讓與轉交,若經發現,將停權借閱一個月。
以上規定,即日起開始實施。為了讓大家都有機會借閱這些寶貴的公共財,敬請各位務必配合上述規定。
謝謝。
所辦公室&所圖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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