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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徵才公告】外文編譯(不定期契約人員)

外交部徵才公告

一、用人單位:國際傳播司
二、職 稱:外文編譯(不定期契約人員)
三、名 額:正取1名,增列候用人員2名(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稱相同及性質相近之職缺,

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性 別:不拘
五、公告期間:108年4月22日至108年5月5日【共14日】
六、資格條件:
(一)具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之學士以上學歷。
(二)英文文筆流暢,理解能力佳。
(三)社群網站經營2年以上經驗,熟悉社群與網路行銷,具備議題觀察能力,能與粉絲互動。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1-9款情事。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6、依法停止任用。
7、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8、經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及格,而未具或喪失原住民身分。
9、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七、工作項目
(一)負責本司外文期刊網站、新南向政策資訊平臺、台灣光華雜誌網站及其他英文網站之內容編譯及數位推廣。
(二)網路與社群行銷企畫、粉絲團經營、數位推廣成效追蹤。
(三)其他交辦事項。
八、月薪:約新臺幣4萬元。
九、工作地點:外交部國際傳播司(台北市天津街2號)
十、聯絡方式:
(一)檢具履歷含自傳並附貼二吋彩色照片(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參用)、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須先經驗證)、

其他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一式6份,於108年5月5日(含)前郵寄至10051台北市天津街2號外交部國際傳播司收(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

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國際傳播司外文編譯」。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書面審查不合格者或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聯絡人:外交部國際傳播司卓專員(電話:02-33568034)

訊息公告網址: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7CC95A2324DDE643&sms=AED69924ED5F5E5A&s=C6291

A2D63608747&fbclid=IwAR3Xk61GZxi6MKaVKwMfrB3pIzd01FbSFYXF6fyksavFrjDYJFAMhyiJF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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