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回首頁
  • English
  • 網站地圖
  • 中山首頁
  • 管院首頁
  • 聯絡我們
  • FB
  • IG

傳管所99學年度第二學期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

壹、招生班別與主辦單位:
 
招生班別
招生主辦
聯絡電話
本校總機:07-5252000
各系所招生簡章下載網址
傳播管理碩士學分班第十六期
傳管所
分機4951
http://icm.cm.nsysu.edu.tw
 
 
貳、修業規定:
一、修讀學分:
 
傳播管理碩士學分班
每學期至少修二學分,最多以九學分為限。
 
二、擬開設課程:(當年度開設課程依本所網頁公告為主)。
三、收費標準:碩士班每學分新台幣肆仟元正,雜費每學期貳仟元正(未來每學年學雜費依該學年度新訂標準收費)。
四、退費標準:依教育部九十一年五月十九日修正「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劃審查要點」,學分班標準退費辦法如下: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2、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3、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五、學分証明:修讀科目成績及格者,由本校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
六、學分抵免:若考入本校研究所碩士班,依法取得學籍後,各系所得依規定酌予採認其已修及格之科目及學分。
 
參、上課時間
    配合本校行事曆,安排適當上課時間(本班為100221日開學)
 
肆、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截止日(請參閱後附簡章訂定之截止日期),所有報名資料以及費用,請以掛號寄至本所。(郵戳為憑)
三、郵寄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七十號,國立中山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
四、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班別。
五、簡章索取方式:請逕上本所網頁下載: (本所不另外提供紙本簡章)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