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管所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
課表與上課時段預計在7月底或8月初上網公告,請隨時自行至本所網頁查詢
壹、招生班別與主辦單位:
招生班別 招生主辦 聯絡電話
本校總機:07-5252000 各系所招生簡章下載網址
傳播管理碩士學分班第十七期 傳管所 分機4951 http://icm.nsysu.edu.tw
貳、修業規定:
一、 修讀學分:
傳播管理碩士學分班 每學期至少修二學分,最多以九學分為限。
二、擬開設課程:(當年度開設課程依本所網頁公告為主)。
三、 收費標準:碩士班每學分新台幣肆仟元正,雜費每學期貳仟元正(未來每學年學雜費依該學年度新訂標準收費)。
四、 退費標準:依教育部九十一年五月十九日修正「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劃審查要點」,學分班標準退費辦法如下: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2、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3、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五、學分証明:修讀科目成績及格者,由本校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
六、學分抵免:若考入本校研究所碩士班,依法取得學籍後,各系所得依規定酌予採認其已修及格之科目及學分。
參、上課時間
配合本校行事曆,安排適當上課時間(本班為100年9月13日開學)。
肆、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截止日(請參閱後附簡章訂定之截止日期),所有報名資料以及費用,請以掛號寄至本所。(郵戳為憑)
三、郵寄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七十號,國立中山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
四、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班別。
五、簡章索取方式:請逕上本所網頁下載:http://icm.nsysu.edu.tw/
(本所不另外提供紙本簡章)
壹、招生班別與主辦單位:
招生班別 招生主辦 聯絡電話
本校總機:07-5252000 各系所招生簡章下載網址
傳播管理碩士學分班第十七期 傳管所 分機4951 http://icm.nsysu.edu.tw
貳、修業規定:
一、 修讀學分:
傳播管理碩士學分班 每學期至少修二學分,最多以九學分為限。
二、擬開設課程:(當年度開設課程依本所網頁公告為主)。
三、 收費標準:碩士班每學分新台幣肆仟元正,雜費每學期貳仟元正(未來每學年學雜費依該學年度新訂標準收費)。
四、 退費標準:依教育部九十一年五月十九日修正「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劃審查要點」,學分班標準退費辦法如下: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2、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3、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五、學分証明:修讀科目成績及格者,由本校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
六、學分抵免:若考入本校研究所碩士班,依法取得學籍後,各系所得依規定酌予採認其已修及格之科目及學分。
參、上課時間
配合本校行事曆,安排適當上課時間(本班為100年9月13日開學)。
肆、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截止日(請參閱後附簡章訂定之截止日期),所有報名資料以及費用,請以掛號寄至本所。(郵戳為憑)
三、郵寄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七十號,國立中山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
四、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班別。
五、簡章索取方式:請逕上本所網頁下載:http://icm.nsysu.edu.tw/
(本所不另外提供紙本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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