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管理碩士學分班第20期開始受理報名
壹、招生班別與主辦單位
招生班別:傳播管理碩士學分班第二十期
招生主辦:傳管所
聯絡電話:07-5252000 分機 4951
各系所招生簡章下載網址:http://icm.nsysu.edu.tw/
貳、修業規定
一、修讀學分
每學期至少修二學分,最多以九學分為限。
二、擬開設課程:(當年度開設課程依本所網頁或是電子郵件通知公告為主)。
三、收費標準:碩士班每學分新台幣肆仟元正,雜費每學期貳仟元正(未來每學年學雜費依該學年度新訂標準收費)。
四、退費標準:依教育部九十一年五月十九日修正「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劃審查要點」,學分班標準退費辦法如下: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2、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3、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五、學分証明:修讀科目成績及格者,由本校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
六、學分抵免:若考入本校研究所碩士班,依法取得學籍後,各系所得依規定酌予採認其已修及格之科目及學分。
參、上課時間
配合本校行事曆,安排適當上課時間(本班為102年2月18日開學)。
肆、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截止日(請參閱後附簡章訂定之截止日期),所有報名資料以及費用,請以掛號寄至本所。(郵戳為憑)
三、郵寄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七十號,國立中山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
四、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班別。
五、簡章索取方式:請逕上本所網頁下載:http://icm.nsysu.edu.tw/ (本所不另外提供紙本簡章)
★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101.2 招生簡章」與「101.2 開設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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